苍南图书馆新馆是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于2007年12月奠基并开工建设,2011年9月建成开放。新馆为苍南标志性文化建筑,位于县城新区湖滨路,总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8185㎡(含半地下室2030㎡),设图书借阅、信息查询、地方文献、学术报告、少儿文化、读书活动、农村图书配送、文化共享工程等20多项服务功能,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目前,苍南图书馆馆藏图书达15万册(含音像光盘),并包括收集一定数量的地方文献(含谱牒资料),正逐步形成个性较为鲜明的馆藏特色。
苍南图书馆内设四大中心机构:一是馆务后勤中心,由办公室、档案室、总服务台、休闲阅览室、报告厅、展览厅、综控室、物业服务(协调)等组成;二是文献资料中心,由采编部(农村图书配送组)、密集书库、古籍地方文献部、参考咨询室、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文化室、送书下乡工程等组成;三是信息数字中心,由计算机部(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视听室、盲人有声阅读室、网站、数字图书馆(筹)、文化共享工程等组成;四是社教科研中心,由社教辅导部、自修室、创作室、培训室、《苍南历史文化》及馆刊编辑部、玉苍讲坛、红杜鹃学堂、图书馆学会(筹)等组成。
1.申办对象:符合法定年龄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2.出示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其它有效证件,13-16周岁持户口薄办理。
3.一人限办一证,读者证不得借他人使用。
1.持有老证的读者,可凭老证、本人身份证、发票办理退证手续,老证押金予以退还,换办新证。
2.如持有老证的读者不慎遗失发票,可凭老证换取新证,老证押金按原金额抵新证押金,但不予重新开据发票。
3.老证换新证更改押金额度须知:增加押金金额,增加部分按金额补缴,开据发票;减少押金额度,需凭押金发票,否则减少部分不予退还。
4.换证之前须归还已借图书,填写办证申请单及换证情况登记表。
1.凭本人有效证件,填写办证申请单,缴纳办证工本费15元。
2.缴纳押金50元,可借阅书刊1册,光盘1碟,借期20天,续借1次。
3.缴纳押金100元,可借阅书刊3册,光盘3碟,借期25天,续借1次。
4.缴纳押金150元,可借阅书刊5册,光盘5碟,借期30天,续借1次。
说明:读者须妥善保管押金凭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退证办理
凭办理读者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及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
如发现遗失,凭有效证件速到办证处挂失;补办读者证的工本费15元。
1.试开放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11:00-17:00。
2.正常开放期间:8:30-17:30(星期五上午本馆内部学习、图书整理、工作筹划除外)。
地址:苍南县县城新区湖滨路苍南图书馆新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电话:0577-68871058、68871068、6887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