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禁养的22种烈性、大型犬只种类:
1藏獒、2英国马士提夫犬、3斯塔福梗犬、4秋田犬、5阿根廷杜高犬、6德国牧羊犬、7周东犬(重庆犬)、8日本土佐犬、9苏俄牧羊犬、10牛头梗、11纽芬兰犬、12意大利卡斯罗犬、13中亚牧羊犬、14大丹犬、15法国波尔多敖犬、16意大利纽波利顿、17巴西非拉犬、18比特斗牛梗犬、19爱尔兰狼犬、20俄罗斯高加索犬、21昆明狼犬、22中华田园犬
(除上述犬种其他犬种均可在成都市区饲养)
《成都养犬管理条例》公布成都市的限养区范围包括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和高新区,以及其他区市县划定的限养区域。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1只导盲犬或扶助犬。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4个月内妥善处置。
一、养犬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并为了您的爱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
二、携带犬只出门须系犬绳,防止犬只暴冲、惊扰、扑咬等情况,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未经批准在限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将犬只送出限养区饲养或自行送至动物保护中心寄养等方式妥善处置禁养犬只。2018年11月16日起,公安机关将对成都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只开展收容处置工作。